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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管好老百姓的“家务事” ——记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法官黄晓军

发布者:小编 日期:2021-09-09 点击数: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兼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庭长黄晓军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黄晓军从事审判工作20余年来,主要从事家事审判,他带头办难案要案,狠抓办案效果,将自己的热血青春奉献给了自己钟爱的审判事业。黄晓军所撰写的裁判文书曾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其撰写的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黄晓军本人荣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全市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用心管好老百姓的“家务事” ——记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法官黄晓军(图1)


  圆桌调解化解抚养纠纷

  
  家事审判,顾名思义就是指与“家”有直接关系,直接影响到老百姓家庭和谐幸福的案件审判。为了把受损的家庭关系修复到位,兼顾审判效率和社会效果,作为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庭长的黄晓军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改进审判方式,创新办案机制,注重庭前调解,以追求家事纠纷解决的最佳效果。鉴于冲动型离婚案件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不再诉讼离婚的约占40%,黄晓军在审判中有效利用冷静期制度,为冲动离婚提供缓冲期,以修复冲动型离婚的婚姻关系。他竭尽所思所想所能,注重专业化、人性化审判,突出保护重点,把道德伦理和法律相融合,传播司法温暖,反对家庭暴力,关怀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法官也能善断“家务事”。
  
  杨雪与黎云(男)于2009年9月起开始未婚同居,两年后生育一女。2013年8月,两人解除同居关系。2018年6月,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女儿随父亲黎云生活,母亲杨雪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协议达成后,女儿一直随杨雪生活,作为父亲的黎云未全面履行其应尽的责任,杨雪一纸诉状将黎云告至法院。
  
  黄晓军通过梳理案件发现,案涉未成年人不满十岁,其父母是未登记结婚的同居关系。为减少抚养纠纷给孩子成长带来的负面影响,黄晓军在蒲江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调解室对双方当事人展开了庭前调解。为营造和突出家事审判调解室和睦温馨的良好氛围,调解室将传统庭审中的原告、被告席,改为象征家庭团圆的大圆桌,原告、被告统称为“妻子”“丈夫”,让双方当事人一走进调解室就从心理上减轻对抗情绪,体会到法律的温度。经过黄晓军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一是非婚生女从调解成功当月起随母亲生活;二是黎云从调解成功当月起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500元,并凭有效票据承担其教育费、医疗费的50%至其独立生活止;三是黎云对女儿享有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每月两天。这一起抚养纠纷,在黄晓军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为案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稳定的保障。
  
  巡回审理解决赡养纠纷
  
  2020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黄晓军推动建立了全县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关于建立蒲江县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会签文件。通过联席会议机制,蒲江县人民法院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了社会广泛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推动形成了家事审判“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用心管好老百姓的“家务事” ——记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法官黄晓军(图2)

黄晓军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黄晓军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耄耋之年的两位原告杨某、王某系夫妻,二人育有四子一女,分别为大杨、二杨、三杨、四杨和小妹小杨。今年以来,母亲王某两个月内住院四次,出院以后,子女因其医疗费和护理费的承担问题产生争议,经村社干部多次调解无果,两位老人申请法律援助并向法院起诉。起诉后,原来负责两位老人日常生活的小儿子四杨不愿意再继续为父母洗衣做饭,年老多病的两位老人被迫自行料理衣食住行,生活变得异常艰难。

  
  受理此案后,黄晓军没有直接开庭审理,而是先到原告、被告所在村社找到村社干部了解掌握案件的基本情况。在得知本次诉讼的根源是各子女之间的矛盾诱发之后,黄晓军便与村社干部根据原告、被告的实际情况,共同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调解方案,先由村社干部做好前期的调解工作,以缓和双方的矛盾。之后,黄晓军确定在原告、被告所在的村委会巡回审理此案。审理过程中,黄晓军邀请了辖区相关干部参与庭审中的调解,最终在查明案件事实和矛盾根源的基础上,促成了原告、被告达成调解协议。通过该案的巡回审理,既解决了原告、被告之间的矛盾和二老的赡养问题,也在当地起到了法治宣传的良好效果。
  
  黄晓军严于律己,对待工作一丝不苟,不断提高审判业务能力与水平,力求做好审判业务的每一个细节。他还是法院干警心目中的“热心大哥”,只要听说哪位干警在生活上、工作中遇到困难,他一定会尽心尽力予以帮助。在调任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后,黄晓军更是严格恪守“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秉持着“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干净做人,务实做事”的人生信条,不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和司法服务水平,得到法院领导、同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2021年8月号下)
  

 [责任编辑:焦建丽]